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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8年3月31日至4月6日)
2008-04-07 15:59:28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4月7日)发布2008年第14次“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

    上周(3月31日至4月6日)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群众各类报警和求助等电话50971起,与前一周(3月24日至30日) 相比下降12.8%,涉及刑事、治安、交通和火灾的占32.6%,涉及求助、查询、投诉、社会联动等内容的占67.4%。接报交通警情9286起,比前一周下降0.2%,其中重大交通事故18起,死亡18人,分别上升63.6%和38.5%;接报火灾警情56宗,与前一周持平。

     4月4日至6日是首个清明节假期,广州警方在银河公墓设立了安全保卫现场指挥部,每天出动数百名保卫力量,确保各拜祭现场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良好,拜祭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这个假期,广州市的社会治安状况、交通情况总体良好,未发生重大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

    春季是工厂企业生产的旺盛季节,各工厂企业要严防火灾。市民要提高住宅防火意识,外出游玩不要乱扔烟头。一旦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有处置能力的可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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