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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8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2008-03-31 15:33:13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3月31日)发布2008年第13次“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

    上周(3月24日至30日)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群众各类报警和求助等电话58454起,与前一周(3月17日至23日)相比下降5.7%,涉及刑事、治安、交通和火灾的占31.9%,涉及求助、查询、投诉、社会联动等内容的占68.1%。接报交通警情9301起,比前一周下降8.6%,其中重大交通事故11起,死亡13人,分别上升10%和18.2%;接报火灾警情56宗,比前一周下降17.6%。

    本周是清明节期间,今年是国家法定清明节放假的第一年,预计有不少市民群众会利用节假日扫墓,祭奠先人。在此110警官提醒扫墓的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同时,要注意防火安全,禁止在各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在山坟墓地拜祭的群众,拜祭完毕,要将烟火熄灭,防止引发火灾事故;在家烧香等拜祭的居民,要注意居家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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