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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8年2月4日至2月10日)
2008-02-13 08:34:01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2月11日发布2008年第6次“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

    上周(2月4日至10日)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群众各类报警和求助等电话42939起,比前一周(1月28日至2月3日)下降27.9%,涉及刑事、治安、交通和火灾的占24.8%,涉及求助、查询、投诉、社会联动等内容的占75.2%。接报交通警情4555起,比前一周下降54%,其中,重大交通事故7起,比前一周下降65%,死亡7人,比前一周下降65%,接报火灾警情151宗,比前一周有较大幅度上升。

    在广大群众欢度新春佳节的同时,110警官提醒广大市民别忘了安全。上街购物时不要携带大量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以防扒窃;举家外出,加固门窗,邻里守望;加强校园巡逻,防范微机房、实验室、办公楼等重点部位被盗;工厂、企业、仓库和建筑工地要加强防范,谨防被盗。发现警情,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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