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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8年1月7日至1月13日)
2008-01-14 16:07:13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1月14日)发布2008年第2次“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

    上周(1月7日至13日)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群众各类报警和求助等电话60127起,与前一周(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月6日)相比上升5.6%,涉及刑事、治安、交通和火灾的占32.4%,涉及求助、查询、投诉、社会联动等内容的占67.6%。接报交通警情8795起,比前一周下降1%,其中,重大交通事故6起,比前一周下降66.7%,死亡5人,比前一周下降72.2%。接报火灾警情59宗,比前一周下降26.3%。

    1月8日,一事主在海珠区停放小汽车后,将手提包放置在车内,结果被人砸烂车窗玻璃将手提包盗走,损失5000元人民币、手机等物。

    警方提示:对付这类犯罪分子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下车时切记拿走财物,不要贪图一时方便把财物放置于车内。不要为省钱而将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或偏僻的地方,应尽可能选择专门停车场停车。如发现汽车被砸、被撬,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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