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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治安警情通报(2007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2007-10-22 15:43:20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于10月22日发布2007年第43次“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

    上周(10月15日至10月21日)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群众各类报警和求助等电话59223起,比前一周(10月8日至10月14日)上升1.4%,涉及刑事、治安、交通和火灾的占34.6%,涉及求助、查询、投诉、社会联动等内容的占65.4%。接报交通警情9508起,比前一周上升9%,其中,重大交通事故12起,比前一周下降25%,造成人员死亡13人,比前一周下降23.5%。接报火灾警情66宗,比前一周上升4.8%。

    上周110台接报多宗山火警情。10月18日,有人在浔峰山脚下烧垃圾引起山火,火势蔓延至浔峰山,经消防部门和派出所组织200多名群众近两个小时的扑救,山火被扑灭,过火山地面积约50亩。10月19日,白云山发生山火,经有关部门组织力量扑救,山火被扑灭,过火面积9千平方米。两起火灾均无人员伤亡。

    “110”警官提醒,秋季风高物燥,在山林地区要特别注意防火安全,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乱扔烟头,不得将火柴、汽油等易燃物带入山林,以免引起山林火灾,发现火灾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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