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南粤警察网江门频道
江门首页 | 机构简介 | 通知通告 | 警务报道 | 警务公开 | 便民服务 | 警务监督 | 招录警察 | 警察风采 |
您现在的位置: 江门市公安局->警情通报
 
详细内容
江门市社会治安警情播报 (2008年6月23日至6月29日)
2008-07-08 11:00:14

    6月23日至6月29日,江门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31805个,比上周接报33212个下降4.2%,其中刑事案件报警电话583个(入室盗窃175个、盗窃汽车8个、盗窃摩托车237个、抢劫21个、抢夺29个、诈骗23个、杀人、伤害2个、其它98个)、治安案件568个、交通事故1154个、火灾事故31个。本周接报刑事案件报警电话583个,比上周接报626个下降6.9%。

    本周江门市局110接刑事案件报警电话234个,占全市的40%,比上周接报270个下降13.3%,其中蓬江区191个,占82%,江海区43个,占18%。市区刑事案件发案时间主要集中在8时至12时,该时段110共接报警电话62个,占接报刑事案件总数的26.5%。

市区突出案件分析

    (一)入室盗窃案件:本周市局110共接入室盗窃案件报警电话85个,比上周接报97个下降12.4%,占接报刑事案件总数的36.3%。发案时段:主要集中在6时至12时,该时段接报29个,占总数的34%。发案地点:主要是居民住宅,共接报警电话67个,占接报入室盗窃案件总数的79%,公司、工厂、商店、学校、仓库被盗的分别有7个、6个、3个、1个、1个。作案手段及盗窃物品:盗窃居民住宅的,主要以破坏窗网、撬门锁手段入内,再盗窃屋内物品(主要是现金、电器、金饰、银行存折);盗窃公司、店铺的,以破坏窗网、开明暗锁为主,盗窃物品以现金、电脑、店内商品等为主。

    (二)盗窃摩托车案件:本周市局110共接盗窃摩托车报警电话96个,比上周接报100个下降4%,占接报刑事案件总数的41%。作案时段:主要集中在6时至12时,该时段接报警电话40个,占总数的42%。发案地点:主要发生在街巷,共接报警电话73个,占盗窃摩托车案件总数的76%。被盗车辆:本周男装摩托车被盗有42辆,占总数的43%;女装摩托车有54辆,占总数的57%。作案手段及其它特点:主要以暴力撬开摩托车防盗锁,然后用自制钥匙开启电源锁,再将摩托车开走。部分地方有连续发案的特征。

本周突出警情:

    (一)故意杀人案:1、6月26日16时许,棠下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案称:棠下镇农林路16号302房发出恶臭味,情况非常可疑。经勘查,屋内有一尸体,死者被肢解成五块,弃置在住宅的水池内。经查,死者叫谢X群(男,1959年7月22日出生,棠下镇周郡村人,居住在棠下农林路16号302房)。经侦查,民警发现黄X强(男,1987年5月30日出生,棠下镇石头村中心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6月27日凌晨3时许将其抓获。经审讯,黄X强供认其因欠下黄X强人民币2000元债务无力偿还,于6月22日上午10时许,携带一把尖刀到谢X群家中,故意靠近谢X群,突然用携带的尖刀刺向其胸部,谢X群被刺后进行反抗并冲向门口,黄X强追上将其推倒在房内的床上,用刀在谢X群胸部刺了数十刀,直到谢X群不动为止。事后,黄X强清洗地面及自已身上的血迹。在屋内找了一把菜刀,将尸体手脚全部肢解,共分成5块,并将肢解的尸块藏在水池里,用菜篮盖住水池口。当晚21时,黄X强将谢X群的手机及放在客厅台面的两只黄金戒指取走。

    2、6月28日9时30分,荷塘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荷塘镇篁湾村张边围附近的一鱼塘边怀疑有人偷狗。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鱼塘边的蕉林处有一名年约10岁的小男孩倒卧在地上,经初步查看,该名男孩身体没有任何反应。经医生到场抢救,证实该男孩已经死亡。经初步调查,死者名叫郑X凡(男,1998年9月5日出生,荷塘镇禾冈小学四年级(2)班学生)。经法医检查发现死者颈部系有一条白色鞋带,死因是被人用鞋带勒颈致窒息死亡。经侦查,当天上午10时许,民警在篁湾村张边围附近的一鱼塘附近将犯罪嫌疑人段X强(男,19岁,四川省岳池县人)、谭X龙(男,19岁,四川省汶川县人)抓获,并解救出被绑架的小孩唐X川(男,11岁,死者郑X凡的同学、段X强的表弟)。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段X强、谭X龙交代了实施绑架和杀人的犯罪事实:为谋取钱财,今年6月初,段、谭两人开始密谋策划绑架勒索,将作案目标锁定在段X强的表弟唐X川身上,并预先制定的作案计划和选择了作案地点。6月28日上午 8时许,段X强叫谭X龙在附近的路上等候,自己单独前往唐X川家中想将其骗出来进行绑架,但发现唐X川与其同学郑X凡在一起,于是段X强谎称“请唐X川、郑X凡去上网”将二人骗出家门,途中与谭X龙进行汇合。段X强、谭X龙以“避雨”为借口又将唐、郑二人骗到篁湾村张边围附近的一鱼塘附近的空置屋中,意欲对唐X川实施绑架。为了避开郑X凡对绑架行动的干扰,段X强产生了杀害郑X凡的念头。于是,段X强假装要带郑X凡回家,将郑带到空置屋后的空地处,突然伸出右手抱住郑X凡的头,左手用力卡住郑X凡的脖子,用力将其按到在地上,约5分钟后,段X强唯恐郑X凡没有死去,用一条白色的鞋带系在郑的颈部并用力缠绕致其死亡。事后,段X强回到空置房,将杀害郑某一事告诉谭X龙,让谭X龙去把郑X凡的尸体埋掉。在谭X龙拖动尸体准备埋尸的时候被鱼塘附近的群众发现并报警,段X强、谭X龙最终被抓获。

    (二)盗窃案:2008年6月24日8时45分,鹤山国美电器员工报案称:其公司财务室和仓库昨晚被人盗窃,其中财物室保险柜被撬烂,被盗现金23万人民币,同楼层的储存仓库门锁被撬开,被盗手机36台、数码相机2部、手提电脑2台,总共损失约人民币34万。(江公宣)

 
  返回顶部
 
江门市打黑除恶举报电话
举报经济犯罪专线电话
有关业务单位联系电话
办证服务窗口联系电话
举报短信网络诈骗电话
 
全省公安网上受理
全省公安网上查询
江门市交通违章查询
江门市车管业务查询
 
出入境常用相关表格
交通管理相关表格
消防业务常用表格
网络安全常用表格
技防业务常用表格
频道名称
 
版权所有 2003 江门市公安局
广东省公安厅提供技术支持
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