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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特别警示:学生游泳应有家长陪同
2007-07-13 09:14:14

    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获悉,入夏以来,市民因在珠江主航道游泳而发生溺水的报警数大幅上升。仅5月份,广州水警受理群众溺水求助报警就比4月上升了近1倍,水警及时出警救起落水群众19人,平均每3天就救起2名溺水群众。今年1至5月,广州水警已成功救起64名溺水群众,获救人员中不乏因为体力不支而呼救的。

    针对近期发生的几起学生溺亡事件,广州警方发出特别警示:学生游泳尽量应有组织或有家长陪同,家长和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长带孩子外出游玩时,不要到没有安全措施保障的地方;学生游泳时应该有组织或在家长陪同下在游泳池或安全水域内进行,不要私自到江、河、塘、湖、海及易发生山洪的危险水域游泳,谨防意外。

    昨日广州市白云区某学校一位老师针对学生溺水现象,分析说,在许多溺水事件中,几乎都处在双休日或是学校放假时间,在这一时间内,家长和学校的监管成了真空。再加上许多家长因工作问题长时间不能陪伴孩子,往往是由孩子的爷爷、奶奶等老人看护,因此这些几乎无人看管的孩子成为溺水事故的重灾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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