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南海丹灶某电子制品公司因多次违规购买国家管制的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乙醚一批,被南海分局处予3万元的罚款。这是南海公安分局首次对这种违规行为作出处罚。
警方提示:
违规购买乙醚,罚款!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6月29日,该分局决定对违法单位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批非法购买的二类乙醚不作没收处理,发还该企业使用、保管;并责令该企业作出书面整改意见书,规范购用台账的登记。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要申请备案
该分局提醒,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在今后需要购买和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一定要先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