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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期提交《体检表》
2007-04-27 15:29:42

    自《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肇庆全市已经有9553名驾驶员因为超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车管业务系统注销了驾驶证。为了不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肇庆交警提醒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B2以上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员,记得按期向当地车管部门提交身体体检证明。

    2004年5月1日《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取消了驾驶证年度审验制度,但另外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即B1、B2、A1、A2、A3)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即驾驶证登记的月日为准)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即《体检表》)。否则,全国车管电脑管理系统自动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为方便广大驾驶员,肇庆车管所已经对全市的车管业务系统进行了升级,在记分周期结束前一个月,可以受理提交《体检表》业务,希望需要提交身体体检证明的驾驶员,准时前来办理。(唐俊华 欧汉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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