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已有3名孕妇到‘黑诊所’生产或找‘接生婆’助生时发生事故,3名孕妇因此死亡,可怜小孩一出生就没了娘。”近日,佛山南海公安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连发多起这样重大事故,应当引起群众的注意,他提醒外来人员或低收入市民,切勿到“黑诊所”生产或找“接生婆”接生。
现状:
2月内4人死伤
徐某说,他的妻子因不慎怀孕在1月8日下午4时到大沥一间无牌诊所做人流手术后大出血,后打120送大沥医院抢救才没事,他到1月9日才向警方报案,但该黑诊所在事发当晚已人去所空,他对此非常后悔,所幸妻子无生命危险。
去年11月30日,外来工肖某请游医到出租屋接生,婴儿出生后,胎盘未娩出,游医用胎盘拉出后,肖某很快休克,医生到场后证实肖某已经死亡,死因是羊水栓塞致休克死亡。该负责人介绍,南海已连续发生3起这类死亡事故,死亡都是外来人员,都是请“接生婆”到出租屋助产,另两个孕妇在分娩时因为子宫、外阴破(撕)裂大出血而死亡。
提醒:
外来员工为高发人群
该负责人说,当事人大都是为了省回一点钱而到没有医疗执照的“黑诊所”生产或找接生婆、游医接生的,因此,低收入的外来人员或农村经济条件较差的群众是这类事故的易发人群。
该负责人分析,涉案所谓的“医生”、接生婆没有专业的医疗资格,操作不规范,技术不到位,容易造成误诊、漏诊。在“黑诊所”或出租屋内生产,医疗环境、机械及药品配备简陋,卫生方面不合格,如出现病情加重或意外状况出现时,缺乏抢救所必须的技术和物质支持,延误抢救时间,导致孕妇死亡。另外,游医在当事人发生事故后,通常会消失无踪,当事人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南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