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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伪造法律文书进行诈骗
2007-01-04 14:15:30

    记者近日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近期有部分市民向交警部门反映收到涉嫌伪造《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称事主某年某月某日曾在某地因交通违法被电子警察抓拍,要求当事人在15天内汇款至中国建设银行某一指定的的帐号,并提供有不同的储蓄卡帐号和收款人,同时该份决定书提供的咨询电话也是已经停止使用的。收到该决定书的当事人向市交警部门反映当天其从未驾车经过上述地区。市公安交警部门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着手调查,确认上述情况系不法分子通过伪造交通管理法律文书手段进行诈骗的行为。

    在此,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机动车车主、驾驶人注意:正式有效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为A4格式纸张全部由电脑打印生成,使用流水编号,生成两组编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正式有效的文书只要求当事人在15天内到当地的建设银行交纳罚款,没有设专用帐号,更不存在要求当事人将款项通过汇入、划入私人储蓄卡内,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市公安交警部门希望广大市民继续支持和配合交通管理工作,一旦发现上述情况,请立即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映,并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交宣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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