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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法治广州不容胡作非为 聚众闹事要负法律责任
2003-11-18 11:31:59

    近日,一批聚众斗殴滋事、强买强卖、采取过激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被广州警方严肃处理。

    广州市公安局负责人说,这几起案件,有的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罔顾公众利益,聚众寻衅滋事;有的是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或以自杀相威胁,或采取堵塞交通、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等过激行为,无论是哪一种行为,其结果都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影响了社会的安定,损害了公众利益。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本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是追讨正当利益,或是因个人原因企图自杀者,其遭遇本令人同情,然而他们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反采取非法的过激的行为,企图利用堵塞交通、砸烂公物、殴打事主、围攻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来达到目的,到头来却使自己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广州是一个法治城市。广州警方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安宁,对任何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坚决依法惩处。警方敬告一些以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人,不管遇到什么挫折,甚至有什么冤情,采取法律手段,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才是惟一途径,不能为了个人或是少数人的利益而侵害大多数人的正当利益。警方希望广大市民对扰乱社会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收集证据,向“110”和各级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好广州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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