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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提醒市民:清明扫墓要注意安全
2006-04-03 08:26:29

    4月5日是清明节,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广州市公安局提醒有关单位和参加扫墓的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共同遵守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广州警方要求,请前往扫墓的广大市民尽量选择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并按有关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搭乘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扫墓的市民要自觉遵守墓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由于扫墓人员较多,请扫墓的广大市民注意保管好自己携带的贵重物品,以防丢失,遇到可疑情况,请立即向现场执勤民警报告。同时,要注意防火安全,禁止在各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香烛只能在指定区域焚烧。在山坟墓地拜祭的,拜祭完毕,要将烟火熄灭,防止引发火灾事故。不要在墓地周边乱摆乱卖,更不要销售烟花爆竹和丧葬迷信用品。4月5、8、9、15、16日的8时至17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广汕公路银河公墓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无关车辆请绕道行驶。届时行经该路段的车辆应按照交通指引标志行驶,并服从执勤公安民警的指挥。

    警方表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上述安全注意事项,对违反有关规定者,公安、工商和民政等部门将视情节给予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张毅涛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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