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可代开各类发票…,如有需要,请与×先生联系,电话…。”虽然多数市民对类似的骚扰短信不予理睬,但偏偏就有人上钩。东莞某建筑工程公司包工头曾某因受短信利诱,购买假发票,开具给建材公司以收取工程款,4年间少缴各类税款11万多元,近日不但被追缴税费和滞纳金,还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另处两倍罚金。
去年9月底,税务部门对某建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有3张假“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入帐。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原来是挂钩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包工头曾某为了隐瞒收入,偷逃税款,开具假发票给该建材公司。税务部门将该案移交给公安经侦部门立案侦查。
经查,曾×不仅从深圳假发票制造窝点购买假发票,开具给该建材公司以收取工程款,而且还擅自制造建筑工程公司的公章,私自与建材公司签订合同承建工程。另外,曾某还以个人名义承接过寮步、东坑等地的建筑工程,取得工程收入并未到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在2002年2月至2006年11月期间,曾×共计少缴营业税68528.40元、建筑税3482.93元、教育费附加2055.85元、个人所得税38451.60元、堤围防护费884.28元、印花税644.90元,合计114047.96元。
最后,曾×不但被税务机关依法追缴税费114047.96元,加收滞纳金5.6万元,还被法院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处两倍罚金。
公安机关告诫纳税人,发票使用有严格的审批机制,这些非法贩卖的发票不可能是真实的发票,曾某因贪小利最终付出沉重代价。一切从事代开税务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所出具的发票均为虚假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或使用此类假发票,同样属违法行为。(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