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标题:特别警示
 橙色标题:重要提示
 蓝色标题:一般提醒
汽车火灾应对四法
2006-08-16 15:43:56

    烈日炎炎,汽车频繁自燃。8月至今不到半月,佛山市已发生机动车火灾8起。

    8月12日下午2时40分许,一辆挂外地牌的货车在行驶至南海某路段时突然起火,浓烟滚滚。驾驶员迅速下车拨119求救,经初步调查,火灾是因天气炎热,刹车过热引燃轮胎,进而引起全车燃烧,未造成人员伤亡。

    8月12日晚,禅城区一男子为轿车换新空调后,轿车竟着了火,所幸车主自救及时,新车才未被毁。据调查,火是由于空调线路短路引起的。

    汽车火灾应对四法:

    消防人士提醒广大车主,夏季汽车燃烧事故发生频率较高,车主一旦遇汽车火灾请谨记“四法”加以应对:

    若汽车发动机着火,驾驶员应迅速停车,让乘车人立即下车,并切断电源,用随车灭火器正面喷射着火部位的火焰;若汽车在被撞坏后着火,首先要将车内人员救出,之后驾驶员可利用扩张器、千斤顶、消防斧等工具配合消防队员灭火;若汽车在加油过程中着火,要立即停止加油,迅速将车开出加油站,用随车灭火器将油箱上的火焰扑灭;若汽车在修理过程中着火,修理人员要迅速切断电源,用灭火器将火焰扑灭。

(佛公宣)

 
  返回顶部


广州
东莞
中山
茂名
汕头
梅州 汕尾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出入境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请选择查询部门所在地区
请输入查询部门关键字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6.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


  主办:广东省公安厅

  维护:宣传处网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