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处是省公安厅主管全省户政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户政管理处共设4个业务科,办公地点设在广州市黄华路97号大院厅指挥中心大楼。办公时间为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
 
您现在的位置:广东公安->户政之窗->户政热点咨询问答->暂住证热点问答
什么人须申领《暂住证》
2003-09-15 15:31:35

    问:什么人须申领《暂住证》?

    答:凡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县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时应同时申领《暂住证》。

返回顶部
 
广州
东莞
中山
茂名
汕头
梅州 汕尾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出入境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请选择查询部门所在地区
请输入查询部门关键字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6.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


  主办:广东省公安厅

  维护:宣传处网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