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处,是省公安厅主管全省户政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户政管理处共设4个业务科,办公地点设在广州市黄华路97号大院厅指挥中心大楼。办公时间为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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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及公务员、职工工作调动入户
2003-09-25 16:21:06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或招收的职工以及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动工作的公务员或职工,应到迁出、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证明;

· 迁入地县、市公安局签发的《准迁证》;

· 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的《迁移证》。

三、迁入地派出所对手续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四、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应分别交纳《准迁证》和《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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