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处是省公安厅主管全省户政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户政管理处共设4个业务科,办公地点设在广州市黄华路97号大院厅指挥中心大楼。办公时间为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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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港澳台同胞在粤定居入户
2003-09-25 16:22:00

一、港、澳同胞在我省定居的,凭县、市公安局的批准证明办理入户。

二、华侨在我省定居的,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办理入户。

三、台湾同胞在我省定居的,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台湾同胞定居证》办理入户。

四、外籍华人恢复了中国国籍并在我省定居的,凭公安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办理入户。

五、定居地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给予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制发《户口簿》。

六、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户口簿》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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