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处是省公安厅主管全省户政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户政管理处共设4个业务科,办公地点设在广州市黄华路97号大院厅指挥中心大楼。办公时间为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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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及公务员、职工工作调动入户
2003-09-25 16:21:06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或招收的职工以及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动工作的公务员或职工,应到迁出、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证明;

· 迁入地县、市公安局签发的《准迁证》;

· 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的《迁移证》。

三、迁入地派出所对手续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四、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应分别交纳《准迁证》和《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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