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南雄市公安机关在接到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后,立即将该通知转发到户政部门及各派出所,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安厅“通知”精神,按新规定办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问题。
近年来,随着户籍制度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在办理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如:“农业”性质户口学生在入校时未办理户口“农转非”的;户口迁移时未注明户口性质的;毕业生因毕业分配办理了落户手续,在毕业两年内又改派到其他地方工作的。以上情况,因过去规定不够明确,基层户籍部门无据可依,当事人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往往无功而返。
南雄公安局接“通知”后,不但立即将“通知”全文下发各派出所,还对过去遇到上述情况未及时办结户口迁移的毕业生进行跟踪催办。春节期间该局黎口派出所在进村进行治安巡逻时,除了积极向群众宣传治安防范常识外,还将该项新规定向群众宣传,利用群众回家过年、人口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主动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户籍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邓文兴 王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