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广东公安->公安法制->法律法规常识
 
什么是遗嘱继承?
2005-10-12 17:08:38

什么是遗嘱继承?

    所谓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对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种类、 数额等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立遗嘱的人叫遗嘱人,根据遗嘱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叫遗嘱继承人。立有遗嘱的, 按遗嘱继承的方式处理遗产,遗嘱所涉及的遗产不再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当是遗嘱中所指定应由其继承的遗产,在种类、数额上都应与遗嘱的指定相符。遗嘱继承人在按照遗嘱继承后, 不影响其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得的法定继承份额。

 
 
  热点推荐  
  典型案例 更多..
· 王某诉某公路管理段人身损害赔偿案
· 苏某诉田某借其身份证认购股票认购权纠纷案
· 徐某诉王某不当得利案
· 陈某诉某村收回划给其使用宅基地纠纷案
· 案例三:广东X公司不服没收复印机零配件申请复议案
· 案例二:朱某不服拘留申请复议案
   
联系方法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版权说明 |  网站背景 | 流量统计

版权所有 2003 广东省公安厅
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粤ICP备05013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