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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民警的媒体意识 提高公安新闻执政能力
    当前,广东经济社会进入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警察作为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接触最为广泛深入、老百姓最爱评议的一个群体,自然而然也成了媒体挖“新闻”的一个源泉。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来引导舆论,提高广东警队的社会美誉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另一方面在警察形象发生危机时处置好与各种媒体的关系,减少负面报道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的影响,是摆在警察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学会和媒体打交道,提高全警的传媒意识,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新闻执政”水平的高低。

    一是加强学习,培养公安民警应该具备的传媒素养。民警在执法办案中不可回避的将与新闻媒体打交道。然而,面对媒体记者不知道该怎么说、说什么,甚至“怵”记者是当前民警面对媒体的普遍心态。由于不懂得不愿意与媒体打交道,公安工作中许多体现执法为民的感人事迹没有及时被宣传出去,一些容易引发群众对公安机关质疑的事件也未能解释化解,导致负面报道。因此,应该将“如何与新闻媒体打交道”作为新任民警和民警警衔晋升的必训课程。通过培训,让每一位民警认识传媒的总体概况和各类传媒的不同特点,民警面对媒体的规范行为,民警在案(事)件现场如何应对媒体,如何因势利导宣传公安形象,如何妥善安置防止负面炒作,这都是民警应该掌握的技能。让民警不断熟悉掌握有效进行正面宣传的技巧,学会有机地融宣传于鲜活的新闻中,达到“不是宣传,胜似宣传”的效果。同时,教育广大民警增强保密意识,严明公安新闻宣传纪律。

    二是建立公安新闻定期发布机制,主动把握舆论导向。各级公安机关要转变观念,顺应新闻规律,运用传播技巧,通过新闻发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调动媒体的兴奋点,使媒体自觉自愿地围绕公安机关所发布的新闻事件和议题来进行报道和追踪。在日常工作中,要通过事先精心的策划,以新闻发布会、发新闻通稿、约见传媒记者等方式,定期发布内容广泛、信息准确的公安新闻,消除群众因对法律法规、政策的不理解而产生的对警察的信任危机,减少媒体记者通过所谓“目击者”、“知情人”收集不成为事实的线索而形成的负面报道,而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上来。

    三是做好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理工作,第一时间抢占舆论的制高点。当警察形象危机爆发时,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闻处理,及时主动,以权威信息先入为主,第一时间抢占舆论引导的主动权,避免形成公众猜测,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因突发事件所引起的各种负面影响。

    四是建立依法维权机制,积极捍卫警察形象建设。作为公安机关,要主动树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敢于对各类不实报道坚决说“不”的意识。针对部分媒体“炒作”虚假公安新闻,歪曲事实制造“轰动”效应等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形象的行为,公安机关要依理依法及时予以回应,澄清事实真相,并要求有关部门对相关媒体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挽回影响。必要时要利用法律武器,坚决捍卫自身形象。

  陈 瑛            作者单位:梅州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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