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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型航空器全面禁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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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民航、体育、工商等部门,对北京禁止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飞行活动的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未发现有违反者。
据介绍,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飞行活动的通告》,自7月20日至9月25日,在北京行政区域内,除举办奥运会及残奥会特殊需要,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进行飞行活动。对在奥运期间违规飞行的活动,体育、公安、气象、教育、旅游、工商、市政管理等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禁止飞行的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包括:小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伞、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遥控航空模型等。 摘自7月25日《人民公安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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