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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患者 医院被判双倍赔偿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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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的原先生患有II型糖尿病。2006年春节期间,他在各大电视台健康栏目中看到一则信息,称北京某医院成功研究出中医胰岛激活再生疗法,治疗糖尿病及并发症,经数十万患者临床验证,疗效显著。
2006年4月17日,原先生来到该医院。该医院金主任给其做了II型糖尿病的诊断证明,并开具三个疗程治疗糖尿病的处方药。原先生在支付了17825元的购药款取药后,回家严格按照医嘱、服药卡服药。但三个疗程的药全部吃完后,原先生的血糖仍不稳定,并出现腰痛的症状,导致睡觉翻不了身,下不了地。
后来,原先生了解到,该医院曾于2006年6月7日因虚假宣传的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遂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医院双倍赔偿原先生购药款17825元,并赔偿被告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共计3820元。 摘自7月4日《人民法院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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