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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一日起派出所民警上门回访报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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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报了案,很快就有派出所民警登门访问,了解情况,听取事主的意见和建议。从7月1日起,广州市局在全市公安派出所范围内启动警情回访工作。
7月起全市公安派出所开始警情回访
派出所警情回访是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当事人报警后的一定时间内,通过以上门回访为主的多种形式对报警当事人进行访问,了解掌握接处警的相关情况,核实警情和获取线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广州市局在全市公安派出所范围内大规模、大面积开展警情回访工作,这在全国各城市中尚属首次。越秀分局、荔湾分局等部门曾尝试开展了警情回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规范警情回访工作,广州市公安局对各区公安分局的做法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在充分借鉴外市公安机关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回访着重了解情况听取民意
警情回访由派出所民警对发生在该派出所辖内的警情(包括110报警服务台已受理、群众直接到公安部门报警的所有刑事警情,以及侵财类和故意伤害类治安案件警情)涉及到的当事人及单位进行回访。回访内容主要包括接警情况、文明态度、警容风纪、现场处置、核实警情、获取线索、工作意见和建议等七个方面。派出所民警要向当事人及单位作好有关警情的核实及解释说明工作,认真听取群众对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中发现新的破案线索,适时对群众开展治安防范宣传工作。
对居住在广州市辖区的当事人,派出所民警采用上门回访方式,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居住在非广州市辖区的当事人,灵活采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派出所民警回访警情时,将主动向群众表明身份,说明意图,并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做好相应的记录。各级公安机关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改进治安工作,提高打击效率。
警情回访听民声纳民意密切警民关系
全面开展警情回访工作,是广州市局针对当前广州市社会治安情况,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三基”工程建设的一个具体体现。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深化社区警务建设工作,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广州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公安机关自觉、全面接受人民群众的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二是有利于公安机关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三是有利于公安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何飞 和嘉强 张毅涛 田继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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