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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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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宗案件,我们在城郊结合的街镇上奔走。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在狭窄的道路上川流不息,喧喧嚷嚷。一个十字路口,我点踩刹车,尾随着前面几辆车等红灯。直行的,转弯的,调头的,路口上的车辆开始打架。突然,“砰”的一声,一辆公交车的驾驶位下方压着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下压着一个男子,摩托车破碎的车灯和零件飞出几米外,压在车底下的男子呼天抢地呼喊着。公共汽车上的乘客呼的一下全下车走了,剩下司机在车上呆愣着,六神无主,手足无措。邻近车上的人、行人纷纷围了上去,有人喊叫让公共汽车司机倒车先把压着的人拖出来。路口瞬间被堵得水泄不通。我们正要下车,那男子已被人七手八脚地拖了出来,抬上出租车,一会,交警也来了。
那男子的腿不知能不能保住?这是一出不应该发生的悲剧。这地方是禁摩区,男子违法在先;前面已堵车,交通灯由黄转红,公共汽车如不争抢这灯色变换的瞬间,车速稍慢些,礼让一下,惨剧也不会发生。
这些年,城市的道路、高速路修建了一条又一条,立交桥、高架桥建了一座又一座,地铁通了,公共交通设施不断增加,但每天外出,我们都还要为拥挤的车流,堵塞的交通烦心、闹心。争抢穿插,随意变线,冲红灯,互不相让,斗气挤迫……交通堵塞很多时候都是自己堵自己,都是人为的。红灯停,绿灯行,各行其道,忍让三分,驾车不抢道……这个连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规定、常识,这些透视着一座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公民素质的言行,为什么在受过各种教育和经过严格考证的人中形同虚设?人文素质不提高,再宽的道路,再多的立交都不够!
这让我想起《列女传》中的典故:卫灵公与夫人在夜间闲谈,听见王宫外面的马路上有辆马车远远驰来,从车轮跟路面接触震动发出的声音,可以推断车上坐着一个人。马车一步一步来到王宫门外,车声停顿了一下又响起来,声音比先前轻快,车上的人显然已经下车。马车走过王宫大门后,重新又恢复了较为沉重的响声,马车的主人又回到了车上。卫灵公问夫人:“知道这个人是谁吗?”夫人说:“车上人一定是蘧伯玉。”卫灵公问夫人怎么知道的,夫人说:“依照规定,坐车的人经过王宫门外要下车步行。这时深更半夜,路上连一个行人也没有,除了蘧伯玉这样的君子,谁还肯遵守这个规定?”卫灵公派人去看,果然是蘧伯玉。
守法必先严谨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道德修养,是一种品德。品德要从小注重长期养成,还要有严明的法律法规及监督。先圣孔子说他最忧虑的事情是“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徒,不善不能改。”他强调“修己以敬”, “修己以安百姓”,只有修好自已的品德,才能严肃认真地对待一切事物,也才能使百姓得到安定。
我们的党和军队历来重视道德修养。早在人民军队建立时期,毛主席就提出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用以规范部队的行为,塑造军人的高尚道德品质。社会在发展,人们的观念、理念在不断变化,价值取向和标准在不断更改,人们越来越不喜欢约束、束膊。法律法规出了一部又一部,但总有人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在利益的驱动下,总有人不惜以身试法。难怪有人说:现在这么多的法律、法规,还不如一首《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曲。
实践和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不遵守自然规律、生态平衡,乱砍滥伐,滥捕滥杀,过度开垦开挖,肆意破坏家园,我们就要受到大自然的惩罚;不遵守和平共处、平等互利等国际公约,国与国之间就会矛盾重重,战争不断,国无宁日;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就会犯罪衍生,社会混乱,不得安宁。违法犯罪,贪污、腐败、腐化堕落……社会上种种的丑恶现象都是我行我素不守法的结果。政府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所构建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中法治就是依法治国,有法可依,严格守法。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第一条就是爱国守法。诸如冲闯红灯等不守法的现象透露出的是一种民族文化心态,守法教育必须从小从家庭教育开始,严格守法就必须注意培养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强化他们的法制意识、法治意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警察代表着国家的一种形象,身为执法者的公安民警,更应执法守法,带头遵章守法,严格自律,做守法的先锋、表率。 朱东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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