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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民警生命 构筑警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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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年来涉警交通事故频繁发生,造成民警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和队伍稳定,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和警民关系,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情况,省厅于去年11月份制订了《广东省公安机关涉警交通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广东省公安厅8号令),对民警肇事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单位及其领导作出明确的责任追究要求。同年11月29日,省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预防涉警交通伤亡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宣布施行广东省公安厅8号令,并部署从去年12月1日至今年3月8日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百日无涉警交通伤亡事故”活动(以下简称“百日活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加强对民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制度建设,提高民警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规范警用车辆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警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安队伍的健康“百日活动”期间,致人死亡涉警交通事故下降20%,死亡人数下降29.4%,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案件下降40%,公安机关及民警使用无合法手续车辆和民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现象得到遏制。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上交通安全课、观看教育警示片等形式,强化学习,提高民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省厅的要求,以省厅开展“百日活动”为载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章立制,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将省厅8号令的精神进行了细化、深化,落到管理实处,使民警学有制度、做有目标和要求,使交通安全管理查有规章、管有依据。一是建立或完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二是建立民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制度。三是把交通安全责任纳入绩效考核或年终考核的内容。四是将交通安全教育作为“战训合一”必学内容。
各单位为了使活动顺利开展,按照省厅工作方案的要求强化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清理整顿,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各单位采取层层签定责任书、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将民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和贯彻落实“11·29”会议精神、省厅8号令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民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层级管理机制。
二是认真开展查纠整顿。各单位在开展“百日活动”中,大部分单位都按照省厅的要求,对照检查,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同时,成立由督察、政工、行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单位的公务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民警个人的私家车进行登记,造册备查,封存无合法手续的车辆,该报废的报废,该维修的及时维修,杜绝民警驾驶无合法手续车辆、有故障车辆上路的情况发生。 (叶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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