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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切实提高保一方平安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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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召开后,汕头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十七大报告和周永康等领导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大的有关讲话精神,把党委班子的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中。
目前,汕头公安机关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各项要求以及“五个坚持、五个打造”的要求,以“建为民公安,保汕头平安”为总目标,创新警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同时,当前汕头公安工作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不安定因素较多,群体性事件仍时有发生。二是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仍较突出。“两抢一盗”案件在刑事总案中所占的比例还较高。三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仍不完善,治安防控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便民利民水平还需进一步改进。五是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六是消防、交通管理不够规范,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对此,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为进一步提高保障民生的意识和保一方平安的能力,还需重点提高以下六方面的能力。
提高维稳能力。落实维稳措施,做到立足于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立足于不发生警民冲突;立足于不死人、不伤人。达到对特大、重大群体性事件预警率100%,较大群体性事件预警率达到85%以上;特大、重大和较大群体性事件100%有专项处置预案,其他各类群体性事件有应急预案;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能及时妥善处置的目标。
构建不安定因素情报信息收集反馈体系;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分析和研判,严密掌握因一些长期得不到很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化解”;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处置预案,加强实战训练和日常演练,提高现场处置能力。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做到公安机关的一把手在第一时间到达第一现场和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进一步加强公安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及时处理群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密切警民关系;防止因民警执法问题引发的不安定事件。
提高打击违法犯罪能力。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达到全年刑事发案同比下降5%以上,破案率上升5%以上,命案破案率90%以上的目标。一要落实破案责任制,实施情报导侦策略。始终加强对杀人、绑架等重特大恶性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的高压态势,大力遏制毒品犯罪。二要根据本地治安实际,适时组织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提升严打效能。三要加大对各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制假贩假、走私贩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汕头正常的经济秩序。四要依法查处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以及“六合彩”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提高治安行政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治安行政管理,确保明年实现已办理暂住证(居住证)的暂住人口建档率和人口信息系统录入率达到100%,出租屋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到95%以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火灾事故都下降5%以上。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积极推动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格局,建立规范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消防、交通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是加强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网吧、废旧物品市场、维修行业、金银首饰加工业等场所和行业的监督管理。
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达到全年可防性案件下降5%,明年底前全面完成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的目标。一是加强以110为首的公安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汽车巡逻、摩托车巡逻、单车巡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全方位巡逻制度。二是进一步整合群防群治队伍,健全和完善治安联防机制。三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加强铺户联防等机制建设,以小治安促大治安。四是加强城乡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规范社区和农村警务运作,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
提高基层基础建设能力。今年底前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应用率达到100%,明年底前完成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各子系统的推广应用;明年上半年完成市区主要路段、主要单位及潮阳、潮南、澄海区和南澳县城区治安监控系统的建设任务,在110报警服务台实现警情与视频联动;全面推进公安三大技术支柱建设。一要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一个中心、两个系统”的建设,切实提高公安机关信息化水平和应用能力。二要加大投入,完善三大技术支柱的升级改造。明年完成粤东刑事技术中心的建设任务。三要继续抓好“三基”建设,实现明年上半年“三台合一”,全市统一接处警的目标,确保明年底完成“三基”建设的各项任务。
提高队伍建设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达到年底完成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目标;开展“五好所长”评选活动;年底前55岁以下男民警、50岁以下女民警掌握计算机“四会”操作技能,落实民警职务提任必考计算机操作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大力提高民警的法律观念和依法办事、办案的水平;继续抓好基层建设,增强基层实力;落实城市公安分局、派出所由上级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的规定和区、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由本级公安机关任免制度;发挥警校作用,公开公选警校校长,进一步优化“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切实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警务督察工作,坚持和完善对轻微违纪民警的离岗培训制度;积极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树立全警公关意识,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汕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黄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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