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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申请印刷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2003-09-19 15:24:44

(1) 申请《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报告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2) 区文化局核发的《印刷业经营许可证》(申办包装装璜、出版物印刷业的要出具市新闻出版局核发的《印刷业经营许可证》)。

(3) 经营场地所属或使用证照资料(即房屋产权证照书、地契或使用单位与产权者租赁合约);

(4) 经营场地建筑安全鉴定证明;

(5) 经营场地消防安全鉴定证明书;

(6) 企业负责人、治安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

(7) 经营场地平面图;

(8) 本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

(9) 申请“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审批表”必须每项填写清楚、上级主管部门加意见并加盖公章;

(10) 以上必须提供的资料复印1式3份,送当地派出所审批加意见后,再呈区分局审核批准后领取《特营行业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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