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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民证》及《出海船民证》的申领办法
2003-09-19 15:26:17

1、《船民证》的发放范围:在本市水域内从事生产运输作业的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省以上水运、港务、渔业等国有单位职工除外。

持《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作业的人员,应当申领《出海船民证》。持有《海员证》的除外。

2、《船民证》、《临时船民证》、《出海船民证》的申领手续:

(1)填写申请表;

(2)船舶户口簿或船舶户牌副本;

(3)身份证及证件相片2张。

3、《船民证》、《出海船民证》有效期为3年。临时在水上从事生产运输作业的,申领《临时船民证》,有效期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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