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所需资料 (一)行驶证; (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事流程 牌证管理岗→档案管理岗。
办事期限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