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处是省公安厅主管全省户政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户政管理处共设4个业务科,办公地点设在广州市黄华路97号大院厅指挥中心大楼。办公时间为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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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书
2007-08-21 09:35:28

    一、审核条件:

    已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发给《广东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申请人。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经人事部门审核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小一寸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三、办理步骤:

    (一)受理

    1、受理材料。

    窗口民警当场对申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齐全的,收集相关材料,发给《受理户证业务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退回材料,在《受理户证业务回执》中注明需要补充的材料。

    2、编制证号。

    《居住证》申领人为其随同来本省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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