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处是省公安厅主管全省户政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户政管理处共设4个业务科,办公地点设在广州市黄华路97号大院厅指挥中心大楼。办公时间为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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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
2007-08-21 09:25:07

    一、审核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市、县暂住的人员。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有效暂住场所证明;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用摄像技术采集人像信息制证的除外)。

    三、办理步骤

    1、办理暂住户口登记:

    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升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证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旅馆业住宿登记视为暂住户口登记。

    2、办理暂住证:

    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升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对需要进一步审核的,自受理办证申请之日起7日内发给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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