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处是省公安厅主管全省户政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户政管理处共设4个业务科,办公地点设在广州市黄华路97号大院厅指挥中心大楼。办公时间为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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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007-08-20 16:25:54

    一、审核条件

    公民应当自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需要审核证明材料

    1、《户口簿》;

    2、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没办证的除外);

    3、申领人携带二代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平台检测合格的相片回执和两张二代证照片。

    三、办理步骤

    (一)受理申请:

    居民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县(市、区)综合办证中心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向公安机关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经省厅二代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平台检测合格的相片回执和2张二代证照片。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时必须:

    1、核对户籍资料,确认户口簿(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以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一致。

    2、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加贴二代证相片。

    3、按照相片回执上标明的图像号在公安网上下载及核对申请人相片。

    4、打印《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加贴二代证相片),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并凭银行收费凭证开具办证回执(没有设立银行的地区须与有关遗憾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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