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欢迎广大网民对我省公安机关及民警廉洁自律、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投诉。
二、网上监督投诉提倡用实名。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着重受理实名投诉。请网民实事求是、详尽反映情况,并如实提供您的姓名及联络方式(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
三、公安机关对投诉信息实行保密制度,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四、投诉人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被投诉人。对借投诉诬告陷害被投诉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虚报和浪费警务资源会招致法律处罚。严禁在本栏目发送垃圾信息,违者将转交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